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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与复试通知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3-05-24 11:26:43 |  访问:3660

根据我校2023年4月6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和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①B01、B03-B18岗位:2023年5月25日08:30-16:00;

②B19-B27岗位:2023年5月26日08:3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西大门外北侧大学生创业园。

二、资格复审须知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复试。在上述范围内的考生,以及其他排名较靠前的人员,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对应《招聘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考生。不能完整提供的,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请全体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并周知。

特别说明:资格复审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考生务必提前复印好相关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过期身份证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证明。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

3、国(境)外应届、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4、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证明须由所在党组织出具。

5、应届毕业生包括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内普通高校2021年和2022年毕业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有效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因此,凡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6、报考编号为B19和B20专职辅导员岗位的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证明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包括:聘书或当年聘任学生干部职务的高校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经历证明,同时聘书或证明中必须明确学生干部任职起止时间、任职部门及职务,其中提供任职证明的,证明中必须有证明人姓名、联系电话;

(2)证明有3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或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其证明必须为高校人事或组织人事部门开具且加盖公章,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3)证明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其证明必须为企事业单位党委或组织人事或所在党群工作部门开具且加盖公章,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7、适用“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8、《招聘岗位表》中“其它资格条件”明确规定须取得或具备的证书及资格等条件的佐证材料等。

其中,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工作经历证明须由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三、复试安排

1、代码B01、B03-B18的岗位复试考核分为试讲与面试两个环节,试讲考核于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进行,面试考核于2023年5月28日(星期日)进行。

试讲考核的指定书目及选定范围已通过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首页“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jssc.edu.cn/711/list.htm)发布,请各位考生主动、及时查阅和关注。

2、代码B19-B27的岗位复试考核为面试环节,于2023年5月28日(星期日)进行。

3、试讲及面试考核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三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考点交通情况如下:

①地铁:地铁一号线盘香路站1号出口向东200米;

②公交:8路、28路、78路、95路、616路。

4、试讲及面试考核当天的检录截止时间均为上午7:30,请全体考生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到达考点并完成报到检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策咨询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咨询。

咨询联系电话:0513-85965558、0513-85960859;

联系人:邵老师、王老师。

特此公告。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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